近日,济宁市普法办发布《关于通报表扬全市“七五”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对全市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。我校获评“济宁市‘七五'普法中期先进集体”。
2016年以来,我校师生员工在校党委行政坚强领导下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认真做好“七五”普法中前期规划和组织实施,推动依法治校水平明显提升,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我校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深入贯彻中央、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改革、发展战略任务,开拓进取、扎实工作,不断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,营造新时代依法治校良好氛围。
【撰稿:张强国 审核:邓新民 编辑:新闻中心 责编:张强国】